信托行业未来前景如何?信托行业发展有什么特点
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其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和处分。
信托业作为金融业重要支柱,发展时间较长,目前已经发展到相当大的规模。截至2018年 6 月,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达24.27万亿元人民币,虽较2017年底的26.25万亿元有所下降,但依旧是仅次于银行理财的第二大资管子领域。
为什么选择信托:信托行业特点
相较于其他资管子领域,信托业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信托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受益权相分离
信托公司根据客户需求,量身定做信托产品,通过专家理财最大限度满足委托人要求。
信托财产所有权属于委托人,管理权属于信托公司,受益权属于委托人指定的自己或他人。在法律上,信托财产被置于受托人名下,受托人根据法律和信托文件,享有信托财产的财产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免于委托人或受托人的债权人的追索,能切实地保护受益人应得利益。
信托可以实现跨市场投资
与其他资管机构相比,信托公司是目前唯一跨越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实业领域投资的金融机构,信托在多工具、多市场、跨领域资源配置等方面具有不可比拟的优势。
跨市场的制度优势,让信托机构能够在投资领域上更加多元化,能较大程度地分散投资风险,争取投资人收益最大化。
在服务实体经济的过程中,信托公司可以采用债权融资、股权投资、投贷联动、产业基金、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为实体经济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金融服务,更好地助力产融结合,发挥金融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
信托制度灵活,可根据委托人需要量身设计信托产品
信托制度的灵活性首先表现在信托财产多元化,不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物权还是债权,只要来源合法,都可以作为信托财产设立信托;
其次是信托目的自由化,委托人可以通过创设信托产品实现资金增值保值、家族财富传承、养老、慈善公益等目的。